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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资料收集兼答疑贴

本主题由 基因重组 于 2008-8-4 23:52 设置高亮
国美上半年纯利增长191.44% 达11.5亿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2日 19:17 ) f% x* `' k  S$ G/ z5 z$ [/ G
  比特网(chinabyte)8月12日消息(张颖)国美电器今年上半年纯利达11.5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91.44%。  x: A1 P2 x( B
  国美电器(HK0493)今天公布了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的2008年上市公司中期业绩。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6月30日,国美电器(上市公司部分)的营业收入达到约248.74亿元人民币,比上一年同期增长17.57%;毛利润达到23.75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22.3%;营运利润达到12.72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42.28%;本公司权益所有者应占净利润为11.5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191.14%;扣除可换股债券衍生工具公允价值评估及汇兑损益等非经营性损益后,公司权益所有者应占净利润则达到约12.34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46.73%。- ]5 d  R7 ]! `7 n
  报告期内,受5月份四川汶川大地震及南方洪涝灾害等短期因素影响,2008年第二季的销售增幅略为放缓,但是集团在整合资源、提升规模效益,以及精细化管理、提升营运效率等方面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综合毛利率从去年同期的14.92%提升到了16.33%,提升了1.41个百分点。
' D: @! F& c; H  报告期内,国美电器(上市公司部分)新进入城市16个,新增门店102家;截至2008年6月30日,上市公司零售网络覆盖全国198个城市,共有门店828家,总营业面积为296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12.21%。! x6 a7 q" b# y/ U5 P, C
  国美电器总裁陈晓总裁表示,未来经营能力提升的重点,主要在于加强连锁开发能力、提升门店经营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旗舰店的管理工作,将旗舰店从一级市场拓展至二级市场,并进一步完善二级市场的网络。加大建设和有效应用呼叫中心的沟通功能,不断完善诚久保障的推行细则,通过快速退换货、差价补偿、先行赔付等举措,丰富诚久保障的内涵,从而提升国美电器的品牌美誉度和顾客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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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265.6亿,税前利润14.2亿,所得税2.3亿,税后利润11.9亿。转租收入0.92亿+ _8 O# i0 I9 a! X. o
2.收取母公司管理费1.35亿,6 C+ b. A$ q% s. }- Q% n
3.受托管大中电器利润0.58亿加上利息0.95亿,合计1.53亿。即大中全部利润1.53亿。2 K$ Y  c: z3 B1 L6 t; X/ h
4.第八页多处日期出现明显错误。
7 l. _! a+ \  S+ M% p/ u2 ^" f) i7 W& B! q5.上半年净增门店102家,包括12家旗舰店,4家专业店,86家标准店。同时提到关闭37家门店。去年全年新增门店和关闭门店数量分别是139和43。上市公司外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门店数量也从去年底的287增加到351,也就是说整个国美今年上半年净增门店166家,总数达到1179。这还不包括大中电器和三联的部分。! `# u" b$ L: w1 j8 ?
6.明确提到成为三联第一大股东,我一直有疑问:为什么国美可以自由购买国内上市公司?不需要商务部审批吗?5 n! U) q0 H9 R* X
7.同店可比增长0.49%,坪效减少3.13%,租售比3.92%,另有固定资产折旧1.52亿。. a, g+ Y: z4 d5 O# q4 q
8.各品类毛利率均有增长,其中通讯和it大大好于苏宁07年年报的水平。综合毛利率16.33,远超去年同期的14.92%。
9 T+ _; O; v+ [- ^9.期间费用从去年的10.69%增加到11.22%,主要是租金和薪酬的增加。
) L& J& S) B5 |* ~; ]6 k10.员工人数从去年同期的38000人增加到50000人。门店数量分别是654和828。薪酬分别为4.29亿和5.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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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年上半年07年上半年同比增幅
AV77.28 63.28 22.13%
冰洗43.50 38.70 12.43%
空调36.37 35.23 3.23%
通讯35.22 31.55 11.65%
白小25.37 20.78 22.12%
数码17.54 13.86 26.54%
IT13.46 8.19 64.35%
合计248.74 211.57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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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收入占比
上海14%
北京11%
深圳10%
广州10%
成都6%
天津6%
其他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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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看起来麻烦不小,远远低于营收的增幅和门店数量的增幅。手机部分也很差,扣除新增蜂星并表因素,销售额同比可能是下降的。只有黑电情况不错,数字电视的强制推广以及奥运会的促进作用,都刺激了平板电视加快在城市的普及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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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笨笨脑 于 2008-8-13 14: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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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上半年还确认了购买三联股权的公允价值损失,大约在3亿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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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buy国内第二家门店即将开业

经过长时间的筹备,百思买中山公园店将于本月26日开业。这将是百思买在中国的第二家旗舰门店。5 s/ h8 Y4 e: b( V7 x#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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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年底,百思买在上海徐家汇商圈开出其在华的第一家旗舰店。当时,业界曾对这个外资商业零售“大鳄”进入中国后会给国美、苏宁等国内家电连锁带来怎样的冲击表示出极大的关注。谁曾想,自首家门店落沪之后,百思买在中国的开店计划就此暂时搁浅,其第二店中山公园店长时间因为“内部装修”而无法开业。但市场有消息称,百思买第二店无法顺利开业背后的真正原因是该公司开设新店的申请尚未得到国家商务部的批文。: i2 [- g: O4 W' m2 [

0 m! z1 g3 I0 R- x: H8 n) m  据悉,此后百思买一边为第二店开业而努力,一边在上海挑选新的店址。目前除了已经开业的徐家汇旗舰店和即将开业的中山公园店之外,百思买已选择了上海浦东陆家嘴正大广场、上海莘庄地铁站和上海商业城等三处作为新店选址。) l  J7 n2 X" m+ q4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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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2 j$ V3 |5 X" M都是不错的地段 百思买在国内走高端路线看来有点定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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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V' B3 w( ^  h; |% U5 X& N2 i[ 本帖最后由 phillyu1234 于 2008-8-20 20: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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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思买的新身份

在消费者对国美和苏宁的低价攻势习以为常后,全球最大电器零售商必须在中国重新寻找自我。   如果说还有什么东西比奥运会开幕式门票更能让百思买集团亚太区兼中国区总裁杨得铭(Redmond Yeung)兴奋,那就是上海第二家门店的开店批文??在奥运会开幕之前,杨终于得到了这张“入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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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上海中山公园区域的百思买第二家门店(下称“中山公园店”)可谓命运多舛:外资大卖场在中国开店需要报商务部批准,2007年中,在中山公园店建设之初,百思买便开始通过北京办事处着手办理证照。其间,公司经历了杨得铭空降亚太区,中国区主席兼总经理吕维民辞职的高层动荡。一位内部人士透露,管理层变动导致北京方面办事效率低下,证照遂成为百思买的瓶颈。2008年3月,杨得铭怒撤北京办事处,等到他在北京换上得力之人,又偏逢时运不济??整个2008年上半年,大部分外资零售商从商务部得到的批准都少之又少。 ! |, t2 U0 d2 N! p0 p' R
  第二家门店迟迟不能落地,直接的影响就是新店员工无法上岗。百思买不用厂商促销员,雇员全部实拿工资,拖延开店必然导致人工、管理成本过高。开张一再延迟,也让百思买变成了童话“狼来了”的主角。一反百思买初入中国时的谨慎态度,黄光裕现在对外宣称,国美还不至于为百思买调整生意模式,那样是浪费子弹。在目前拥有超过1000家店面的国美眼里,百思买收购的五星电器(目前有170多家门店)充其量也不过是个区域品牌。店面超过700家的苏宁电器总裁孙为民则形容,百思买和本地家电零售商竞争,就像外国人“找中国人打乒乓球”一样优势全无。
0 {3 D7 D% L5 |* [$ ?  不过,仅有一家门店的百思买仍然显露出它的不紧不慢和“绵长内力”。2007年9月前后,苏宁、国美相继在徐家汇开设3C店面,用价格战围攻百思买第一家店(下称“徐家汇店”)。与人们的设想相反,百思买内部的客流和销售的监测数据表明在国美苏宁落户后,百思买的销售额不降反升。一位内部人士说,徐家汇店面积为8000平方米,2007年的销售额是4亿人民币,排入百思买全球店面前20名;而苏宁一个超过17000平方米的旗舰店销售额大约是6亿人民币左右??这是其产品和服务与中国家电销售商逐步形成差异化的结果。
1 X& n0 C, i4 i% R& e9 p. Y  “百思买在美国有过一年开100家店的纪录,”杨得铭对《环球企业家》强调。杨最重要的任务是找到合适中国的运营模型,之后,开店不过是重复拷贝而已。“对我来说,(在中国)开店最难的是证照审批。”上任之初,这位一手将宝姿打造成服装界高端品牌的资深零售专家便对困难有准确的预感??其时,百思买与商务部的磨合才刚刚开始。 中山公园店批文落实,结束了百思买近一年的停滞不前,意味着其在政府关系方面“着了调”。业内人士估计,百思买另外三家位于浦东的门店:正大广场店、新大陆广场店和联洋广场店将会以快得多的速度在年内落户上海。 “中山公园店将在10月前后开始正式营业,”一位内部人士透露:“百思买目前将集中在上海开店以形成规模优势,尚无去其他地方发展的打算。” 在起跑线上保持了太久预备姿势的百思买,现在终于可以一跃而起了。
. {' C3 ^- ]  z  高端百思买
# `) i+ O4 o' T- g  对百思买而言,相比开店数目,更重要的是徐家汇店在2008年发生的微妙转变:数码产品区域的分类更为精确,仅笔记本电脑就分成入门、旅行、高科技等几个专区;除了穿蓝色T恤的店员,一身西服的百思买服务经理时刻准备为VIP顾客(单次消费满4万元或累积消费6.5万元)服务;店内着重展示高端家电,一款双开门的GE电冰箱售价超过30万元。 所有的转变归根结底是因为百思买想摆出一个新的POSE:高端电器零售商。这个形象不但与百思买初入中国时的定位相反,也与它在美国的形象截然不同??百思买在美国相当于国美,价格战是其主要竞争手段之一。1990年代与竞争对手电路城 (Circuit City)争夺市场时 ,百思买快速扩张到近1000家门店,动辄便以供应链和规模带来的价格优势打击对方。然而,中国家电零售商过于血腥的价格战,导致百思买的腾挪空间急剧缩小。缺乏规模的百思买无法运用惯常武器,只有改弦易张。 : J. Y% \% y  s1 a/ y# D
  2008年初,杨得铭在徐家汇店正式推行的会员制是百思买向中高端定位转变的关键举措:半年之后,百思买已拥有超过6万名会员,平均每两人购物,就会有1人办卡,而会员的消费总额占到了总量的4/5,VIP客户有固定专人为其服务。百思买会员的购买行为被系统记录在案后,由英国公司Dunnhumby收集起来进行数据分析。Dunnhumby的客户里还包括英国的零售商TESCO,后者正是靠会员制塑造其内部的品类管理和服务,成为全球第三大超市。
% u( C$ a) x- \+ P$ Q/ m8 l" e  百思买同样希望凭借会员制来实现与本土竞争者的差异化。它的如意算盘是:通过数据分析了解客户,并且用电话、直邮等方法跟这些含金量极高的客户保持密切联系。这些人对音响、家庭影院产品、平板电视、苹果产品、笔记本电脑这类热门和高利润的消费电子产品往往最感兴趣。百思买会根据这些人的消费特点,让雇员为之提供更细致周到的产品服务,鼓励他们花钱并时常光顾。 “事实证明,百思买中国销售最好的品类是电视、音响这样的‘黑电’和与之搭配的线材,”一位百思买销售人员说:“时尚的数码产品也是卖点。”据统计,百思买是2007年中国单位面积销售额最高的苹果经销商。 " Y5 ]) {0 ?. U: Z
  为了吸引会员,徐家汇店的商品陈列方式几乎每隔几天就会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并非根据经验或心血来潮做出,而是取决于会员购买行为的数据分析。“零售店给人的感觉必须新鲜刺激,”一位员工说。这些“表面功夫”其实是采购的一个重要工作。刺激出顾客的购买欲后,顾客的定单会反馈给采购部门,后者要根据这些历史数据预测定货和库存。“美国百思买可一天三变,它们有极其成熟的空间管理系统,”该员工说:“系统会根据顾客购物数据自动形成陈列方案。”在中国,因为该系统价格昂贵,一店还做不到“一天三变”,雇员还在依靠经验进行手动调节,这样既不够准确,也比较费力。但这使得杨得铭本人的零售经验变得十分重要??和前任吕维民相比,百思买内部公认杨更精通业务,也更关注细节。“他会在巡店后对一些陈列细节直接提出要求,(照着要求做后)我们会发现,他往往是对的。” 高端定位也给未来的百思买中国带来了两难,一方面,零售商要减少库存资金占用,那么顶级商品就不可能大规模备货;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备货,临时从国外进口,耗时很长,顾客和零售商之间就容易爆发冲突。这类问题也困扰过国美??在试图独立运作鹏润电器失败后,后者已经放弃了高端品牌策略。
4 M* {, q9 ~( _3 h" t1 G0 M* x& |  在中国,百思买曾经卖给顾客一只顶级中置音箱,是从英国工厂定制后直接运到上海。原本预计两个月内到货,后来因为材料上涨导致价格变动,时间被耽搁了。百思买的紧贴服务理念在这件事上终于被证明棋高一招:它的VIP服务人员每周至少要打3个电话给VIP客户安抚其情绪,事态一有进展就马上告知对方。最终,尽管整个过程花费了近四个月,顾客并没有失去对百思买的信任。 “真正出色的零售商必须要能在满足、拉动顾客需求和加快库存周转中保持微妙的平衡。”百思买一位销售人员说。百思买正通过会员制的方法收集中国顾客对中、高端品牌的看法和消费习惯,这些数据将有助于它调整自己的库存与物流,以求达到平衡点。: ]* K) z+ ~, k- m
  大众五星 6 I+ z/ e, w1 f7 G* {
  如果说高端业务是百思买中国业务的一条腿,它的另一条腿则是五星电器。遵循百思买的双品牌策略,五星电器仍然要继续保持走大众路线,与国美和苏宁缠斗。 . W6 m9 k2 ?; N/ A$ `0 V
  给五星电器带来真正“冲击”的人,是2008年1月接手百思买国际业务的首席运营官(COO)Kevin Layden。47岁的Layden曾在百思买最大的竞争对手电路城工作过17年,被公认为是百思买内部最精通业务的管理者之一。据五星电器的员工回忆,Layden上任后,每次访问中国必到店面巡视,这种巡视绝非走过场,五星电器董事会主席汪建国和陪同人员经常被他一连串刨根问底的问题弄得应接不暇。
1 `# ~1 N* u; j6 E; R- z! g" H; Y  在他的询问和示范面前,五星电器员工切身体会到百思买服务理念的细致之处。Layden不但要求销售人员能按照顾客的需求,推荐最合适的产品组合方案。还要求他们能够通过计算,将低毛利的家电产品和高毛利的配件搭配起来销售:比如,一台在价格战里血本无归的彩电毛利可能只有20元,但是连带推销出去的机顶盒、插线板和连线的毛利却远高于彩电。
- y0 W; \( N; F$ ~* G  “五星在培养员工方面受百思买影响很大,”一位五星员工说,“并购一结束,五星就开始把员工送去(百思买)轮训。”和外界对百思买高薪的猜想相反,店员们普遍拿固定工资,数目比旺季业内促销员的平均工资少10%左右。因此,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团队合作精神,成了企业文化核心。据说,百思买的店员流失率最多不超过30%,在家电零售行业里属于人员稳定一类。
+ \# R) z; ~. H1 L, R7 U0 h0 B7 R  百思买内部流传着一个激发员工创造力的故事:在美国,百思买鼓励员工将个人特色与销售联系在一起。每个店每年都有最好和最差员工的评选,评选依据一是顾客满意度调查,二是其管辖商品的销售情况,三是产品的损耗率。有一个店的员工在销售MP4时不幸落到最后,他绞尽脑汁,把自己的头发染成五颜六色以呼应MP4的时尚色彩,得到了顾客的认可。结果,一年之内此人从最差员工一跃成为了最佳员工。
, J2 j9 a# O; f  善于挖掘员工销售潜力的Layden也是百思买双品牌策略成功的关键??未来店(Future Shop)在2001年被卖给百思买时只有82个商店。他在保留其品牌的基础上,在加拿大全国范围内一口气开了134家未来店,50多家百思买。Layden推行的双品牌策略如此成功,以至于直到现在,有30%的加拿大人不知道未来店和对门的百思买是一家人。Layden上任后在中国的多次亲身示范感染了汪建国,令其兴奋不已。尽管在被收购后,五星有意识地将开店速度放缓一半(在收购前每年开40家店),并大力改进了卖场环境的环境和员工服务。但在Layden面前,汪还是意识到了五星在服务方面的不足和潜力??Layden提出的业务问题曾经不止一次考倒过这位创始人和在场的业务骨干。 但2008年7月,Layden从百思买辞职的消息让五星的命运变得有些扑朔迷离。据说,Layden为百思买最大的竞争对手电路城工作过17年,其个人管理风格在百思买中是个异数,这是他离开的诱因之一。外界普遍猜测,他的离职多少会对双品牌战略产生影响。
' F8 K& X9 Z1 f7 [  “百思买的国际业务战略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百思买中国的一位高层事后说,公司有可能在2008年底收购五星电器的全部股份。 ! C3 R  h+ P3 p9 n0 H/ k4 F
  对手
7 [7 r  f: _/ X  }; e+ u  中山公园店的选址可被看作是百思买在中国市场处境的缩影:距离它100米左右的地方,就是苏宁长宁旗舰店(华东大区管理总部所在地)和国美电器的长宁店。不论走高端路线还是以大众市场,百思买的对手都步步紧逼。 9 O3 I9 K9 ^% r. c. Q: S; b9 k
  尽管在口头上极尽奚落之能事,国美和苏宁还是被百思买刺激得进行了变革:国美因此走上并购的道路,苏宁的步调则相对稳健,试图牺牲速度换取进行供应链和管理优化的时间。2008年,国美费尽心机试图收购三联商社,靠圈地巩固自己的市场份额;苏宁则在调试花费8000万元购买的SAP管理软件。它先后在北京、南京和杭州建立了3个物流基地,仅仅在南京大区,苏宁的雨花基地就包括了一个4.6万多平方米的自动化仓库和300个坐席的呼叫中心,能辐射到周边半径为150公里的地区,为用户提供更精确的送货上门服务。 国美和苏宁其实并不是让百思买头痛的真正对手,在全球市场,对百思买而言,最具威胁性的对手是沃尔玛。 两年前,沃尔玛开始在美国尝试插手消费电子产品,尤其是电脑和平板电视的销售。8 C9 [; _% u$ W+ v4 f0 ], V3 c
  它摒弃了简易的仓储(Depot)方式,选择充满质感的商店(Shop)陈列方式,在很多商店留出巨大空间,搭建了22寸到55寸完整的平板电视墙来展示产品。2007年,沃尔玛着手和戴尔合作卖电脑,接着,它还试图涉足百思买最引以为傲的服务领域。百思买的服务部门奇客(GeekSquad)利润极高,为顾客提供从调试平板电视到PC技术支持和咨询的各类服务。现在沃尔玛也组建了一支团队提供类似服务,加上其遍布全球的销售网络和低价策略,对百思买的生意形成了巨大冲击。
, M5 G4 E9 M- J) h& h* v! a  这使得以往靠打服务牌化险为夷的百思买不得不在增加品类和业务创新上大动脑筋:2006年,在推出5家独立运营的移动产品商店后,百思买与英国Carphone Warehouse集团合作,将移动商店扩大到目前的十几个地区,并设立了200多个移动体验厅。根据西雅图13家连锁店面内家庭影院系统的成功销售经验,百思买将其全面复制到了300多家门店中。它的最新计划是切下一块美国每年80亿美元左右的乐器市场蛋糕??在2008年底之前,百思买准备在其85家门店内开辟“音乐中心”(music centers),销售1000种以上的高级吉他、贝司、DJ专业设备等乐器产品和配件,它还打算为发烧友提供聚会、灌碟、乐器培训等服务。 在中国的竞争者还身陷价格战时,百思买已经准备开始新的尝试??他们从全球业务中挑选了电子汽车产品系列放入中山公园店,这是直接从美国市场拷贝过来的一块业务,包括汽车DVD、音响、GPS等。 “我们计划在中山公园店的停车场里为顾客搭建体验区,”百思买一位中国雇员总结说:“随着消费环境的改善,从长远看,全球业务创新最终将让中国的销售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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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原来还有这么好的研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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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思买是同类产品放在一起,自己的店员推销。苏宁国美是一个厂的产品在一起,厂家推销。百思买的销售模式比国美苏宁好,只是价格高,长远来讲,还是百思买的模式好,到时候苏宁也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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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宁公司收取供应商“场地费”等费用行政诉讼案 (2008-08-24 10:40:31) " `7 V; L" e- `" ~3 @  W4 N

( }( W" B# k7 t' E' p0 |- i浙江苏宁公司收取供应商“场地费”等费用行政诉讼案评析
1 w% |: r; t# m# K2006年2月28日
2 H6 }- ^9 q! W' Z5 [$ N案情介绍:( c+ ~3 M7 s/ P" f# P) S& `' r- ?
    浙江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公司”)为一家具有多个连锁分支机构的大型家用电器零售商场。2004年5月13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以该公司收取供货商杭州雅各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分别简称“雅格公司”和“夏新公司”)“赞助费”、“返利款”、“促销费”和“场地费”等费用,属于商业贿赂行为为由,对苏宁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8.8514万元,罚款10元的行政处罚。2004年8月9日苏宁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起诉。( z% A2 Y9 Y% e' u/ q
    市工商局认定的基本事实是: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雅各公司和夏新公司分别向苏宁公司销售了4329166元和3179717元电子产品。期间,苏宁公司以“赞助费”、“返利款”、“促销费”和“场地费”等名义,收取雅各公司支付的费用138109元,夏新公司支付的费用79600元,共计217709元。苏宁公司在收入这些费用后,向支付方出具的凭证为“浙江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和少量的“浙江省杭州市服务业统一发票”,扣除税收29194.82元,实际收入上述费用为188514.18元,并记入公司财务的“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j  V- O5 g" B1 t- D. q  C
    市工商局认为,苏宁公司收取交易对方所谓“赞助费”等名目的财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属商业贿赂行为。
6 T( w, l4 q& E* u7 n    行政诉讼的争议焦点争议的焦点在于苏宁公司作为商场收取供货商诸如“赞助费”、“场地费”、“返利款”、“促销费”等费用,是否属于其依合同获得的合法收入?商业贿赂的定性是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此外,诉讼中还提及了听证终止程序问题、缴纳了税收的收益是否必定是合法收益的问题和苏宁公司与供货商之间是购销关系还是代销关系等。, Y( v7 E! `& q1 l" S6 {5 V
    苏宁公司在起诉书中称:1、原告与供货商之间是隐名委托代销关系。原告作为受委托人为夏新公司和雅格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代为销售的行为,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场地使用费、促销费,及购买促销品的赞助宣传的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应由委托人承担,原告接受这些费用,完全符合法律和合同的约定。2、双方之间的代销费用完全是销售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完全是按照合同公开明示的约定承担的,并依法作帐纳税,原告的行为不构成假借各种名义收受或者索取贿赂。3、被告市工商局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严重错误,该行政处罚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被告杭工商经检处字(2004)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k! n% i5 G$ ^% f1 j, X3 W
    苏宁公司向法庭提交了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称“苏宁电器关于取得的供应商的‘出样场地使用费’、‘开业促销赞助费’和‘日常促销费’的帐务处理有误,但本质上已缴纳增值税,符合税法精神”。用以证明其费用收取的合法。3 z0 k5 k" [9 m5 w" p* B
     被告市工商局辩称:1、原告与雅各、夏新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代销关系,不影响其构成商业贿赂行为的事实成立。原告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与雅各公司或者夏新公司的关系是代销关系。事实上,原告与雅各、夏新公司之间是否构成代销关系,并不影响原告构成商业贿赂行为的事实成立。“代销”与否不是本案的关键。原告无论是购销,还是代销,只要在商品交易中,违法收取对方财物,均构成商业贿赂行为。2、所谓“赞助费”、“场地费”、“返利费”、“促销费”是原告的违法收入。原告是商业经营者,无论其从事经销(购销)或者代销,都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的进销差价或者代销服务费等的收入为限,并依法缴纳税收。任何假借“赞助费”、“场地费”、“返利费”、“促销费”等名目收取的财物均不具有合法性。所谓“返利款”,按照税法规定属于“折让”,按《反不正当竞争法》则称为“折扣“。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不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法票据上显示的所谓“返利款”等都不属于税法的折让。《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折扣”也明确要“明示”、“如实入帐”。因此,与价格优惠脱钩,未在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帐上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即使在其他帐的科目上记载,仍然不属于“折扣”。原告收取的“返利款”属于假借名目的贿赂款。3、税务机关从其纳税管理的角度,认为原告收取的“出样场地使用费”等缴纳税款后不违反税法规定的意见,我们不持异议,也无权提出异议,但不违反税法规定,并不等于不违反其他法律的规定。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职责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认定商业贿赂行为,有权对商业贿赂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商业贿赂的构成不以是否完税为必要条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该法禁止的商业贿赂行为,无论是否交纳了税款,都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必须予以处罚,以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护公平竞争,请求法院维持被告作出的对原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d3 C) `5 b' D+ P+ {, x- h
    一审法院于2004年11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了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苏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04年11月22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t0 t' R' H0 g% v
    苏宁公司上诉称:1、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供应商之间属买卖关系,而否认上诉人认为的代销关系,是不能成立的;2、被上诉人市工商局在原审中没有提供终止听证程序的依据,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被上诉人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原审判决未予以确认,严重违反了行政诉讼的举证规则;3、原审行政判决书适用法律严重错误。一是上诉人与供应商之间签订《代销协议书》等,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上海市商委和工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超市收费的意见》,明确肯定了商场、超市收取进场费等费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北京市也出台了有关规范性意见。作为具有效力的地方性规范文件,其至少说明了这样的一个事实:我国法律并未明文禁止商家收取“场地费”等费用。上诉人作为独立法人,享有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上诉人基于合法、有效合同取得的收入,是对自己享有的资源使用应得的对价,当然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上诉人收取供应商的广告促销费等费用是实际发生的,其客观性不容置疑,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三是被上诉人应承担查明并分清上诉人收受供应商各项费用的数额、具体用途以及是否实际发生的责任,否则属于违法事实不清,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四是本案的关键是上诉人是否属于《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规定的“假借”而收取费用。被上诉人并未提出任何“假借”的证据材料。根据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为供应商做过广告(当然需要支出费用)。至少,在广告促销方面,退一万步讲,就不全是“假借”,被上诉人认定和处罚的数额有误。4、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4)136号明文规定,商家向供应商收取的劳务收入,包括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从该文件的内容可以得出结论,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商收取广告促销费等有关费用的合法性。否则,作为国务院直属部门是不可能规定对“非法收入”进行征税的。据此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和上诉人的行政处罚决定。) u- s6 E8 c* z! ]. |1 m
    被上诉人市工商局在庭审时作了答辩:1、上诉人称,我局的终止程序没有法律依据,并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认为,行政处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权利,是法定权利,当事人依法有处分权,既可以行使,也可能放弃。上诉人所谓“我司申请撤销听证”,实际是上诉人放弃听证权利的意思表示,我局应当尊重。我局依照《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终止,并无不当。我局认为,上诉人的理由并不能成立,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所谓“提交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指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并非整个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调查、听证等程序方面的所有依据。行政机关程序是否违法,人民法院有权直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认定,是否提交依据不是实质问题。2、上诉人是以零售为主的商品经销商,其商场内的所有商品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独立对外销售的。场地等经营设施、设备是其必备的经营条件,而且上诉人也不是商品交易市场的举办者,不存在出租经营场地,收取场地费的问题。雅各公司和夏新公司是商品的供应商,他们将商品供应给上诉人,由上诉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销售,不是承租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何来所谓的“场地费”?“促销费”上诉人声称包括“广告费”,但这些所谓“广告费”也是上诉人假借名义索取的贿赂款。商品经销商宣传自己所销售的商品,是其常用的促销手段,费用自己应当由商品经销商出。上诉人的广告并非以供应商名义进行宣传的,尽管广告内容中有供应商的商品,但宣传的内容是在明确告知公众上诉人有这些商品出售。因此,广告费上诉人作为广告主应当承担的费用,与供应商无关。所谓“促销费”是贿赂款的变相形式,也就是假借的手段。3、上诉人以国家税务总局的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为依据,声称其收取的“进场费、返利费、广告促销费等有关费用”是合法的。我局认为,税务机关从税收的角度,认为此类费用应当纳税,是职责所在。但符合税法规定的行为,未必就符合其他法律规定,这是常识问题。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职责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是否构成商业贿赂行为依法具有认定权。商业贿赂的构成不是以是否完税为必要条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该法禁止的商业贿赂行为,无论是否交纳了税款,都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必须予以处罚,以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护公平竞争。4、上诉人还以上海、北京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称这些规范性文件“肯定了商场、超市收取进场费等费用的合法性、合理性”。我局认为,上海、北京的规范性文件的效力仅及于该地区,即使从合理性、合法性考察,上海、北京的规定也并非允许商场、超市随意收取各种费用,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以前,也不能证明上海、北京的做法一定是合法的,全国必须仿效。5、上诉人收取各种名目“费用”的行为,还具有凭借经济优势,强制索贿的性质。上诉人作为大型商场,客观上具有一定的经济优势。大商场的辐射面广,消费人群广泛,一些产品需要在市场上占据一定的地位,通过大商场的销售扩大影响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某些企业接受大商场提出的诸如“场地费”、“促销费”、“广告费”、“店庆费”等名目费用的根本原因。上诉人凭借其经济优势,通过貌似公平的“合同”、“协议”等形式,收取所谓的“场地费”、“促销费”等费用,具有比其他商业贿赂实施者更为恶劣的情节。被上诉人认为,上诉人假借“赞助费”、“地块费”、“返利款”、“促销费”等名目收取交易对方的财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并无不当,请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维持被上诉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X  A: t  i# X* @, B: c  r    终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0 v  r3 ?, ^
案例评析:6 A5 G* b" l# W! H9 ~
    第一,“返利款”(判决书称“返利费”,市工商局查到的苏宁公司开具的票据上就写着“返利款”,其含义区别不大)法院认为就是属于《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暂行规定》所称的“折扣”。折扣必须如实入帐,入法定帐。法院还确认“类似于本案的返利费应以主营业务收入入帐”,“不符合合法折扣‘如实入帐’的条件,可以认定为商业贿赂。”这与税务机关的规定也是一致的。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4)136号《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换句话说,返利应当体现价格优惠,在财务帐上要体现进项价格的降低。
% {/ ^  N7 @- ~- f    第二,收取“场地费”、“促销费”和“赞助费”等商业贿赂的认定问题。终审法院认为,能否构成商业贿赂的关键并非仅仅是“费用是否确实发生”,还应考虑“收取的费用是否用于支付发生的费用”。并进而确认苏宁公司“收取的费用并非是用于实际发生的费用”的事实,认定苏宁公司“仅是假借了‘要支付已发生费用’的名义来收取上述的费用”。其实,商场或者超市收取诸如“场地费”、“促销费”和“赞助费”等费用,不是“折扣”,不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如实入帐”的问题。终审法院的所谓这些费用应当记入“往来项目”的“其他应收款”帐上,从而使收入和支出在帐目上得以一一对应的观点,实质是否定苏宁公司收取这些费用获益合法的理由。商场或者超市要收取这些费用,其性质只能是为供货商“代付”、“代支”所发生的费用。从终审法院对“收取的费用并非是用于实际发生的费用”的事实认定看,苏宁公司所谓为供货商做广告的费用以及为其产品促销的费用以及进场等费用,均不属于为供货商“代付”、“代支”实际发生的费用。商场或者超市假借诸如“场地费”、“促销费”和“赞助费”等名义收取供货商财物的行为,不是回扣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而是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因此,有人认为只要超市或者商场收取这些费用入对了帐,入了法定帐,就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是不正确的。$ J2 v1 p" A- W  w! r' [
    第三,苏宁公司以上海、北京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企图证明超市收费不违反我国法律。法院的判决对此没有作出说明,可能是采纳了市工商局的上海、北京的规范性文件在杭州不具有约束力的观点。但这两个文件,确实对我们查处苏宁公司案产生不小的疑问。2002年9月,上海市商业委员会和工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超市收费的意见》(以下称“上海规范”)。在这之前的同年7月,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和工商局也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6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北京规范”)。相对来说,上海规范对收什么费比较明确,在该文件的附件《超市收费合同示范文本》中详细列了五大类可以收取的费用名称,其中“新品进场费”,就有“进场费”、“新增门店进场费”和“新增商品进场费”三小类。而北京规范较粗,它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要公开透明,必须如实入帐,向供货商开具正式发票,并照章纳税”,实际隐含超市可以收费。但无论北京规范,还是上海规范,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允许超市或者商场的收费都是收益性,并非属于那种代收、代支的性质,所谓“照章纳税”就体现了这一点。这与杭州法院的判决是不一致的,法院的“实报实销”和“应当记入‘往来项目’的‘其他应收款’帐上的“如实入帐”理由,明确苏宁公司的各类收费只局限于代收、代支的性质,否则就属于假借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另外,上海规范和北京规范制定的目的,都在于对超市滥收费用的规制,上海出台这个规范的背景就是供货商联合向有关部门投诉超市滥收费用的问题,甚至在人大会议上也有代表提出了制止滥收费的建议。据了解,上海有关部门的官员坦陈,规范出台并没有有效制止住超市滥收费用的行为,也无将其规范升格为政府规章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打算。从目前来看,出台这些允许收费的规范,不仅不能起到制约滥收费用的行为,因为规范本身并不具有强制力,而且反而使超市滥收费用更理直气壮。" `, O; K9 c" U4 N. x: a.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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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杭州市工商局 魏均新 审核人:金卫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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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赛点的苏宁 (2008-08-23 13:15:12) ( ~7 j  }5 D9 D9 B' {' f7 m
2008年08月22日 17:49  《中国企业家》杂志' Y: Q2 r& i: x2 i5 X: W' n
       是“千年老二”,还是逆转在即?当苏宁选择了与国美迥异的发展路线,它会得偿所愿吗?苏宁与国美长时间的激烈竞争与对抗已经成为中国流通业在这个时代最引人关注的故事。) ?# A; n0 ]' T* ?1 e: I
  文 | 本刊记者 苏东9 Z, x, a! p7 T" b- o
  编辑 | 李岷
$ m: r9 b( E( f( w% ?7 }    汽车在江南的梅雨中熟练地循着方向,载着我们驶往南京城外的钟山脚下。在距离市中心十多公里处的南京索菲特钟山高尔夫酒店会所,我们与苏宁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张近东第一次会面。酒店大堂窗外那绿草茵茵的18洞球场,是苏宁在2005年为配合南京举办十运会而承建开发的。张近东经常在该会所接待来客,但甚少上场挥杆,创立苏宁18年至今,他仍保持着一周七天、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的工作量。! [# j% G' `5 \4 C. D! @( z# _  @" P
       一个月后,在位于南京新街口的苏宁电器总部,张近东再次接受了《中国企业家》专访。跟一个月前静谧的近郊相比,这里俨然回归苏宁生存竞争的原生态,闹市风情、寸土寸金、商战血拼。在苏宁大厦之下,是如织的人流,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正穿梭在苏宁电器的新街口旗舰店和几百米开外的国美电器新街口店之间。当我们的摄影师向张近东提出,能否移步下楼、临街拍一组片子,张近东委婉客气、可很坚决地拒绝了,理由是南京认识他的人实在太多,他只要往那街头一站……1 X' y. b1 ?+ V5 m. b0 j& `: [+ d
       张近东的锋芒、严厉、坚硬与急迫,时不时会突然冒出来,改写人们对他温和、圆通的印象。就像大半年前,面对某竞争对手不无挑衅地放出话来下一个收购对象将是苏宁时,他会在公开场合针锋相对:“中国现在还没有哪个民营企业能买得起苏宁!”
# y2 t, x5 G- u+ T       2008年会成为苏宁一个类似的改写时刻吗?苏宁好像已抢到了本轮球赛的赛点,而胜负依然未知。( O# ]" b2 t/ X( e
       微妙变化
# k& n$ }6 Q/ g( h  长期以来,中国家电零售的老大之位都非国美莫属。外界对国美、黄光裕具备王者之相的印象,伴随着国美这些年来对业内不停歇的收购而被强化。2006年,国美合并永乐;2007年,国美成功抢购大中;2008年,国美又在买入三联……除了这几起规模较大的收购,国美还先后陆续并购了易好家、黑天鹅、金太阳、成百、中商、北方,以及陕西手机连锁企业蜂星等等。国美开阔的战略视野、活跃的并购手法受到了来自资本市场尤其是外资投行分析师的好评,他们认为国美占据了行业制高点。但就在《中国企业家》对张近东专访前不久,苏宁电器(002024)与香港上市公司国美电器(HK0493)刚刚公布了各自2008年第一季度财报,通过财报来看,国美可略逊于苏宁。苏宁(662家门店)当季营收为126.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1.95%;国美(746家门店)当季营收则为121.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7%。该季度,苏宁不但在营收上超过了国美,而且1909万元的平均单店产出亦高于国美的1632万元。
. B( g. ~2 a! J" X' \- p       当然,该组数字并不足以完全反映两个巨头的实力之比(国美集团还有约1/3的连锁店没放入上市公司,单店面积一般来说也小于苏宁),何况这仅是一个季度的数字。以前苏宁也曾在上市公司层面超越国美(2006年),后却被合并永乐后的国美反超。面对此次苏宁的再次赶超,国美集团总裁陈晓表示,主要是国美2007年底收购的大中的业绩还没有合并到上市公司。
7 ~% C+ H9 i' [8 A- U+ G: N       但是,在报表之外,还有一些细节提示着场上竞争局势的变化。据媒体报道,2007年国美集团宣布关掉43家店面。通常连锁商家对关店都是非常慎重的,除非这些店的亏损已经不可忍受,看不到赢利的希望,否则不会关店。而与此同时,苏宁“有限地关闭了几家,基本都是租约到期无法再续造成的。”苏宁一位内部人士说,他认为之所以苏宁的开店速度可以不断加快而很少关店,是它的后台管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 W# H1 G. Y1 @1 @      说到两家企业的管理,有一个细节或可见一斑。直到现在,国美连锁店店面门头上的LOGO还没有统一,有些店面使用的是旧的蓝色国美标志,有的是较新的绿色国美标志,而现在又出现最新的红色LOGO;而苏宁的“黄+蓝”显然更令人印象深刻、统一(不信你问问你身边的消费者),据苏宁方面称,这是它在2005年即斥资3000万元统一店面视觉系统的结果。
) w" m7 b) @" w+ U# h6 b3 T  _       在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的大部分时间里,张近东都在尽量回避碰触这些年与国美、永乐、大中在连锁江湖里刀来剑往的厮杀细节——它们如何既争斗又结盟、既合作又猜忌、既惺惺相惜又决不错过机会给对方迎头一击。可是——最终,他还是流露出了对主要对手的不屑神情,说他不喜欢、不欣赏那种“翻云覆雨”的风格。
% e! h1 u3 m! a5 `2 k       2007年底,国美突然杀入、苏宁失手大中,对苏宁的士气是次不小的打击。但张近东顺水推舟,把该事件当成一次机会,从而向外界明确苏宁与国美分道扬镳的战略路线。他说,苏宁并不排斥并购,但“并购并不是扩张的最好手段,苏宁目前没有将并购列入未来三年的规划中。去年……还没有哪一个企业在一年之内兼并的店铺数量能够超过苏宁一年内新开店的数量。”4 U1 I2 S6 J+ h
       苏宁声称,它将在2010年实现行业“全面领跑”,表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苏宁已经在企业管理、后台建设、人才储备、店面开发等各个领域积累了扎实的基础,厚积而薄发,具备了实现领跑行业的实力。”, J6 Q4 o7 f9 e, p  d4 ]5 w, @
    但是国美显然不会任由他人的赶超。并购与内生式增长,两种策略,谁的赢面更大一些?
; q& V" z9 M1 i4 q0 I$ y! v       张近东把当下的形势形容为,“有人今天把房子盖到5层楼,就说他房子最高;苏宁的房子还没有出现。但是我的计划是盖100层,现在还在打地基,所以还没有出地面。所以苏宁做的更多工作在后面,是别人看不到的。”
/ @* c1 N: s  N, B% r1 @       大中争购战:一个浓缩的“江湖”# U! K/ a3 X6 W5 q/ p
  2006年前后,当身心俱疲的张大中准备售出大中电器的时候,最先考虑的是出售给陈晓创建的永乐电器,两者甚至在2006年4月份已初步签约。但是之后发生的永乐与国美合并事件让张大中感觉自己被出卖了。于是他通过苏宁的一名高层,向张近东询问苏宁有没有收购意图。
1 i* d7 F  b; _& O) {3 w% S       得到的回复非常积极,张近东马上要求和他会谈。$ ?2 l( y. q, ?4 Z
       会谈甚欢。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时,张近东说:“会谈很快涉及到最核心的因素,关于大中电器的价格。本来陈晓那边给的收购价格是15亿元人民币,而我们谈的时候他跟我说要30亿元。我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没怎么排斥。”
2 V8 s1 e- o3 E/ b3 q+ Q       对接受这个报价的原因,张近东强调是有情感的成分在里面:“张大中也是创业者,年龄也不小,毕竟为行业付出了这么多。”“我就是非常同情他,觉得应该给他这么一个回报,所以(在价格上)就不太计较了。”$ O/ B' e* X- y
       但张近东的收购动议在内部一提出即遭到普遍反对。直到现在,来自苏宁的高层都不讳言,大中电器根本不值那么多钱。反对者中,态度最为激烈的是苏宁电器副总裁兼华北大区总裁的范志军,他甚至说,如果能够把收购所需花费资金的一半,或者20亿给他,那么他将在北京将对手彻底打垮。他们算过一笔账:苏宁开一个店的成本大约在800万至1500万元之间,30亿元差不多相当于苏宁开300家店的价格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苏宁人士这样告知《中国企业家》:“30亿相当于可以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以自有资金购置五六个最好的旗舰店。”他又举出例子:“类似南京山西路店、上海长宁店这样的年销售额都在10亿元人民币左右的店面,其年租金也不过只是3000万元左右。”并且,收购仅仅是转让的费用,原先的店铺租金还需照样给付。8 c3 ?0 d. |/ H- X( |# ~; Q
       但张近东认为,开店成本只是决策收购价格的一个因素,“只要不脱离原则,收购与否还是要着眼于未来去看。”他决定,个人自掏腰包15亿、上市公司出15亿,收购大中。! M6 q- I' |. T' f% N( z5 d" y/ u
       此后,以苏宁电器副总裁兼上市公司董秘任峻为首,苏宁团队进入大中进行一系列调查工作。
5 q6 Y; j# x# w, U" A  W. \4 p+ Q       在此过程中,苏宁和大中之间的各种磕磕碰碰就一直没停过。双方对一些经营数据、门店续租等方面细节不断产生分歧,甚至谈到如果苏宁收购后一些物业租约到期,续不了租,导致该店面关闭,大中要不要承担经济责任。任峻说,进驻大中后才发现,大中经营状况出色的店其实并不多。而且大中缺乏基本的信息管理,许多账目还都是手工操作,为了查清楚具体的营收情况,苏宁接收组对各种账簿翻箱倒柜进行核对,最后的结果仍然是模糊的。“大中发展的趋势是向下的,确实已经无法再独立地发展下去了。”任峻等人再次向张近东建议,大中价值低于预期,更低于30亿元的收购价格,但张近东认为收购是希望以“资金成本换取时间成本”,而且苏宁既然已经谈好了收购价格,还是应当讲一下诚信,维持原价。张近东根本没有想到这期间,张大中已暗中开始了与国美的谈判。
9 z: v% h# C  W1 g  h        2007年12月12日,张近东在香港JW万豪酒店参加一个关于中国制造的论坛,接到一个电话:“黄光裕刚刚提出了新的36亿元的报价,张大中已经决定接受,我们还要不要跟?”2 R! c/ G( P! j( _; d
       那一刻,张近东承认自己有被背叛、被出卖的感觉。“交友不慎。”张近东说,“我当初是毫无私心地想帮助他,而且是他来找我的!”
: A. T5 v; D+ F1 {, c# u2 p       第一时间内,张近东决定放弃大中。
% p0 c( N- y4 }/ x       事后,张近东用自己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的身份为苏宁找到了一个放弃的理由,“原本工商联的一个职能就是防止民营企业的恶性竞争,我这样一个位置应当做出表率,我怎么能跟一个下属会员去竞价呢?”
- O5 b" ~( n0 P/ e/ m2 A( R       其实,国美在最后关头跳将出来,抢过大中,从某种意义上其实是令张近东有机会从这场并不便宜的买卖中脱身,“如释重负。”张说,这种“如释重负”感,在今年银根紧缩的形势下变得更加强烈。4 C( a7 Q7 f" j. P. Q) ?9 Q
       但无论如何,这也是苏宁被迫放弃,而且是被长期跟自己进行肉搏战的老对手所迫。在进驻三个月之后,任峻等人不得不在一种羞愤的心情中撤离了大中。; e1 K1 a; S* @! K8 Z
       大中决定跟国美签约后,张大中给张近东打来电话,张近东说,祝贺你。
5 |: G1 \5 j7 g     “大家都想开一点,忘掉它吧。”张近东说服苏宁团队,“毕竟进入大中做这样一次调查,对于你们也是次很好的锻炼机会。”) b0 u- P" `* G+ i5 @. u
     苏宁电器总裁孙为民说,他理解国美的做法,“它不能允许对手在自己的大本营中超过自己。卧榻之下,岂容他人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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